古董餐厅家具进口报关

作者:华永诚报关公司 日期:2023-09-21 08: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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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餐厅家具进口报关

古董餐厅家具进口报关,特殊膳食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  1、婴幼儿配方食品;  a.婴儿配方食品;  b.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2、婴幼儿辅助食品:  a.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b.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4、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家具清关公司
  GACC注册受理条件:  (一)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海关总署等效性评估、审查;  (二)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并在其有效监管下;  (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在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生产和出口,保证向中国境内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符合海关总署与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商定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家具报关流程
  常见问题  GACC注册流程(文字说明)  GACC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业务流程图  GACC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  GACC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  GACC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延续注册申请书  海关总署、境外官方监管机构及生产企业联动推进:  01  确认HS海关编码及适用的准入方式。  02  获取主管官方授予的账号及密码。  03  严格按照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准备资料,并进行自我评估,填写注册申请书。  04  提交电子申请,按要求填写企业要素并上传相关资料;必要时包括但不限于厂区、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05  主管官方审核汇总并转交电子申请,并附带GACC所需的其他说明性资料。  06  GACC局端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或者向主管官方发出补正通知。  07  专家组评估审查,包括文件审查和实地评审或其他合理评审方式的组合,并形成评审工作报告。  08  海关总署审核,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及标准。  09  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并将信息反馈给主管官方。  10  准予注册的企业,中国海关适时网上发布。  我们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商品归类,判定对应的注册方式与最佳实施方案;确认适用的官方主管机构批准编号,企业类型、精准化海关编码及检验检疫编码明细。  2、协助企业获得账号及密码。  3、协助企业根据《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检视注册要素,完成自我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持续性改进方案,使之符合注册条件检查要点和中国国家食品生产及产品标准。协助整理、筛选、编辑、翻译所需资料,使申请资料符合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4、协助填写《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提交电子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跟进主管官方汇总转交申请,出口国家(地区)相关的动植物疫情、兽医卫生、公共卫生、植物保护、农药兽药残留的基本状况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和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出口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出口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企业的检疫、卫生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估答卷、出口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等。  6、材料补正,当书面材料不符合注册要求时,协助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需材料的解释、整理、筛选、编辑、翻译、校准等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7、中国海关受理及专家组技术评审跟进与沟通,实地评审或视频评审前的准备与协调。  8、协助成功准入并跟进注册数据通关使用状况,有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处理。  9、根据企业变化,协助变更申请。  10、其他企业准入与后续相关支持。  GACC强制要求遵守的中国国家标准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2013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 8950-2016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5-2016  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  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  2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T 27341  这里的救济是本机构对以下业务状况的一种自定义或称呼,不代表官方的意思表达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及经济学上的救济意义无关联。  GACC准入救济  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第一次被要求审查准入,我们提供全方位咨询与分析,经过调整、验证,使得企业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及法律法规。无248号法令之前适配的海关编码,机构将采取内部工单的方式寻求对你协助,也可根据国家(地区)和产品,无偿协助查看合格评定并给予非约束性、务实的市场准入可行性建议以供参考。  代理人救济  原代理人因技术水平、经验不足造成不可接受的损耗;原代理人主动解除委托或失去联系,造成申请中断和经济上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继续注册申请工作或给予无偿参考建议。  产品注册救济  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的产品域较广,不同的产品种类适用不同的注册制度,比如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尤其对企业的自研能力、试验能力、临床试验过程、对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和研发报告的审查较高。有技术难度大、官方审核严、审批周期长等特点,建议共商协作方案。  数据救济  2021年10月份GACC安排为18类食品开放一个月注册绿色通道,有些境外主管当局提交的企业要素不完整或数据混乱,如企业名称写为地址、营业执照编号写为国家名称、产品种类写为人名等等,致使相应境外生产企业仍无法使用有效编码辅助报关,我机构已合理救济多起实例。  境外监管机构管理账号救济  因各个国家组织结构监管体系不同,造成一些国家不能有效传导GACC新法规实操指引,有些完全不知道GACC新法规,有些虽有听说,但并不清楚如何获得GACC赋予管理账号以及自己国家哪些机构应该获得管理账号并进行分类管理;为此我机构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必要时大使馆人员参与协助,充分宣贯法规要义,了解梳理讨论该国治理监管体系后,成功实施救济多起实例。提供对境外主管当局管理端使用培训及操作指南深度讲解,使其充分理解作为248号法令配套措施GACC人性化架构cifer友好系统的积极意义。  培译及顾问服务  当对中国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准入程序一无所知或不甚了解时,我们可以向企业提供有偿培译服务,使企业完全了解中国的监管体系及法律法规、可以独立完成企业准入注册和产品标签合规工作;抑或成为法规咨询及产品合规年度合作伙伴,顾问专家聘任服务不是开放业务采用邀请制,经评估分析满足条件的对象由我司主动邀约。  退运及预警救济  食品贸易过程中因企业资质问题、产品技术不合规、标签不合规或者自认为合规、归类错误造成的误判。因触发风险预警而造成的退运、暂停进口、撤销资质等制裁措施。我们可以试图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合规、企业整改、培训、再认证、再沟通等措施推进企业解除制裁的进程。  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应遵守的中国国家标准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进口食品合规服务  1. 食品进口可行性分析  2. 食品进口相关法规要求及合规流程  3. 特殊产品前置许可咨询  4. 其它食品进口疑难问题咨询  产品技术合规支持  目的:确定食品是否可以进口到中国  1. 确定产品分类及是否可以进口  2. 审核产品是否有非法添加或者用量、含量不合规  3. 进口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如有不合规,提出修改意见  产品标签审核  目的:确保进口产品的中文标签符合要求  1. 审核产品原标并给出修改意见  2. 审核中文标签,翻译制作中文标签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咨询及注册  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前期合规咨询及培训  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规审核(配方、标签、原辅料、研发咨询)  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预评估及注册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及咨询  1. 食品添加剂合规咨询及培训  2.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鉴定  3. 扩大适用范围或使用量  4.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新食品原料申报及咨询  1. 新食品原料合规咨询及培训  2. 新食品原料鉴定  3. 实质等同论证  4. 新食品原料申报  以下海关编码的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受控于248号法令:  HS编码  商品名称  检验检疫编码  检验检疫名称  产品类别  1901101010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6%乳品制)  101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6%乳品制)(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901101010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6%乳品制)  102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6%乳品制)(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90110900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05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190110900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06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190110900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07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190110900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13  麦精、粮食粉等制食品及乳制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190110900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04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190110900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14  麦精、粮食粉等制食品及乳制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1901900000  麦精、粮食粉等制食品及乳制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  115  麦精、粮食粉等制食品及乳制食品(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40%粉、淀粉、麦精制;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5%乳品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100000  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  106  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01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  103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01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  104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无乳糖配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01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  105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01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  106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19  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  111  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19  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  109  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2106909019  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  110  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41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母乳营养补充剂)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44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42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43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5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运动营养食品)  其他(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51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孕产妇营养补充品)  其他(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  210690909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152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  其他(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  GACC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海关编码  1、注册常见错误有哪些?  (1) 产品归类错误,适用了错误的准入方式及程序。  (2) 未严格按照《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检视企业要素,并进行可行性评估。  (3) 未提交电子申请。《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  (4) 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或附件非英文或中文。  (5) 文件格式有误,无法打开。  (6) 申请材料中需企业所在地主管机构签字盖章处空缺。  (7) 申请表必要部分填写不完全。  (8) 申请表附件材料不全或与申请表内容描述不对应,不能佐证申请表内容有效性。  (9) 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中存在明显不符合中国法规的描述。  (10) 申请中未能精确列明所出口的产品信息,以致于通关失败需紧急增项。(境外生产商一般是根据实际产品严格对应HS CODE进行注册,但中国港口报关行或货代一般根据最优惠税率或最低监管条件或最简操作方式进行归类,存在不同港口不同货代对同一件货物有不同归类的可能性,不同市场主体合理但又错位的诉求造成的紧急情况,我机构亦处理多起。)  (11) 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相互矛盾。  (12) 首次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原产国尚未进行官方监管体系合格评定。  2、GACC局端<不予注册>审核反馈示例?  3、海关总署2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规定?  答:根据该令第三十条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能进行网络交易吗?  答: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禁止准入类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5、特殊膳食用食品与之前境外生产企业海关准入的变化?  答:海关总署249号令发布之前,只有进口奶粉和进口特医食品(FSMP)境外生产企业需要注册,现在延展到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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